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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状况集美灌口公交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地块土壤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号,20191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等文件规定,厦门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湖北地矿建设工程承包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了集美灌口公交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集美灌口公交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基本情况:地块位于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李林村鱼孚社西侧、石笔路北侧,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117.99185°、纬度:24.61613°。地块地块位于灌口大道和石笔路交叉口东南侧,北距灌口大道约100m,西邻石笔路,隔路为万达广场(灌口店):东侧为鱼孚社生活区,南临新亭幼儿园,地块面积约3887.041平方米。本地块历史为农用地,拟于项目所在地块配套建设公交首末站、保障性租赁住房。

    二、调查情况

    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历史资料查阅及土壤地下水样品分析检测。地块现状为闲置空地,未发现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废品的存放与使用,未发现污染、腐蚀、泄漏痕迹,无土壤或地下水环境污染异常迹象,且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与处置,无历史遗留环境问题。

    在地块共布设4个土壤取样点位(含1个地块外对照点)、4 个地下水井(含1个地下水对照点),共采集11组土壤样品、4组地下水样品。土壤监测项目为GB36600-2018145项目、pH、石油烃(C10-C40),共计47项指标;地下水水样监测因子为GB14848-2017135项(除放射性指标、微生物指标外)、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共计36项监测参数。

    三、调查结论

    地块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标准。地块内土壤质量状况基本符合后续规划利用的土壤质量要求。地下水指标中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附件5的限值,地块内铬未检出。除浊度(S-01S-02)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水质标准限值,其余指标监测结果均低于类水质标准限值。

    本地块环境初步调查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导则开展,经过地块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分析,本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质量状况基本符合后续规划利用 的土壤及地下水质量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测试项目检测值基本符合相关限制要求,可用于一类用地开发利用,无需开展进一步详细调查工作。

 

    委托单位:厦门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湖北地矿建设工程承包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蔚东

    联系电话:158 9774 5832

    公示期:60